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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试卷复查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3    点击:[] 次

各教学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资料常规检查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和规范试卷归档工作,学校决定开展试卷复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组织专人对照学校《吕梁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院政字〔2013〕28号)对各门课程试卷(含补考试卷、考查课答题册)的命题、考试、阅卷、试卷分析等全过程,开展全面复查。对教务处、评建办2018年10月常规检查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试卷复查整改工作范围为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所有课程的考试试卷、考查试卷和补考试卷。复查整改工作,要对每门课程、每份归档试卷实现全覆盖。

三、各系(部)要于12月14日17时前,完成各门课程试卷复查整改工作,并将试卷复查整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报(签字确认)送教务处王林林,电子版发到电子信箱:llxypgzx@163.com。

四、教务处、评建办在全校复查整改的基础上,将于2018年12月下旬对各系(部)试卷复查整改工作开展抽检。

五、本专项行动的复查整改抽检情况不列入教务处日常教学运行考核范畴。出现复查整改工作不认真、整改质量不达标,未实现复查整改工作全覆盖等情况的,将列入评建办考核范畴。

六、对今后试卷相关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各系(部)要总结本次试卷复查整改工作经验,严格按照《吕梁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院政〔2013〕28号)的要求,做好2018-2019学年命题、考试、阅卷、试卷分析等相关工作,确保考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别要注意以下事项:

1、增设“命题计划”环节。

2、装订试卷册,要严格按照封皮说明进行(学校将修订封皮模板)

3、考试课程A、B卷在题型结构、难易度、题量上应高度相似,且重复率不能超过30%。

4、平时成绩评价要指标丰富、标准一致、记录要详实;分值须呈正态分布。

5、合分、移分环节不应出现错误。

6、试卷评阅过程中应对可以标记的答题错误给出下划线标记,并相应给出扣分标记。

7、“试卷分析”是对考试卷面成绩的分析报告,要严格按分析样表的要求,规范、准确、合理地填写,要增强针对性,内容要详实。

7、开卷考核的课程在题型、内容、难度上要严格审查把关,加大应用性、综合性试题的比重,不宜降低考核难度和考核要求。

8、命题审核表中审批时间要符合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试题“难易程度”的评价应与预期成绩分布相符。

9、所有归档材料中要求责任人签名的,责任人要亲自签字而不能由他人代签或代章。

附件:

试卷复查整改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评建工作办公室

(院长办代章)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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