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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实验教学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4    点击:[] 次

各教学系(部):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应用型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教学,扎实做好实验教学各项工作,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管理规范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管理要做到制度先行、设施完善、安全卫生、规范有序。

1、加强制度建设

(1)学校制定《吕梁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吕梁学院学生实验、实训守则》、《吕梁学院实验教师及实验员岗位职责》等制度,并统一制作版面,各实验室悬挂上墙。

(2)各系(部)需根据专业特色和行业规范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必要的实验室简介、安全规范、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经系部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统一样式后根据需要悬挂上墙。

2、完善设施、设备及其管理,规范实验组织实施

(1)各系(部)凡承担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的实验室须配备黑板或白板。

(2)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配专人负责管理。

(3)单台仪器设备如达到固定资产金额,须在《实验仪器使用登记薄》中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4)各实验室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财产损坏、损失赔偿制度。

(5)实验分组须利于学生人人动手、亲自操作,原则上应2人一组,如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足,应采取大循环实验的方式开展实验教学。

3、严格安全、卫生管理

各系(部)根据《实验室安全卫生规范》(见附件1)建立实验室安全卫生专人负责制度,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有专人负责,形成定期清理制度及良好的安全卫生习惯,确保实验室时刻保持整洁卫生、温馨舒适,增强环境育人实效。

4、统一规范门牌

实验室门牌由各系填报《吕梁学院实验室门牌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学校统一设计制作。统计表中责任人是指管理本实验室安全、卫生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规范公共区域使用

在实验楼楼道、室外墙面、室外门面、地面等公共区域悬挂牌匾、宣传栏、提示牌、摆放物件等由学校统一规划设计,各系(部)若确实需要利用公共区域,须在考虑整体效果和美化环境的基础上做出具体方案和效果图,报教务处审查后进行。

二、规范实验教学及资料

为了确保实验教学归档资料质量,根据本学期实验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系部要严格按以下要求做好实验教学资料的完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教材、实验指导书及教案

实验课程须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配套教材,如没有与教学大纲匹配的教材,须由实验指导教师编写实验指导书并提供电子版,系部统一装印足够数量的实验指导书(封皮格式见附件3),存放于实验室,以确保学生上课时人手一册。实验指导书电子版通过网络提前发予学生共享。系部将装印的实验指导书与教材一并留存。

本学期实验指导书须在12月28日前完成装印工作,下学期实验指导书在开学前两周内完成装印。

实验课程与理论课一样必须编写教案,教案模板见《关于对教案和讲稿统一规范的通知》《院教函【2018】43号》。

2、实验项目

各系(部)针对2018版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对所有实验课程的实验项目进行梳理统计,并依据《吕梁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及管理办法》(院政字【2014】35号)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认定,确保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至少有1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将实验项目统计结果填入《吕梁学院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教务处汇总后集中装订成册发放各系(部)。

3、实验教学过程材料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应按照《吕梁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院政字【2013】37号)文件要求做好存档资料,并依据《吕梁学院实验教学总结分析表》、《吕梁学院实验教学教师评价表》、《吕梁学院实验教学学生评价表》(见附件5),完善实验课程教学效果总结分析及评价。

(2)课内实验课程存档资料可按照《吕梁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院政字【2013】37号)文件要求执行。各系(部)也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变更,但须体现实验全过程,并征得教务处同意。

(3)实验项目卡由实验指导教师亲自填写。

(4)学生实验报告和实验考核评定一律采用红笔认真批改。

(5)各实验室按开设实验课程留存每个实验项目批改后的3-5个学生实验报告的复印件,按学期、实验课程、实验项目整理存档。实验报告原件全部发放予学生。

三、相关说明和要求

1、本通知中所指实验包括实验课程和实训课程。

2、《吕梁学院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信息统计表》和《吕梁学院实验室门牌信息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2月28日前交教务处李栋(13935810022),电子版发邮箱27659435@qq.com

3、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认定并认真填报《吕梁学院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信息统计表》,作为长期存档材料;并于12月28日前完成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和本学期所有实验课程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本学期实验课程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要有实验教学效果总结分析及评价。

4、实验课程代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实验技术人员配合实验教师做好各项档案材料的归整。

5、教务处、评建办将于2019年1月上旬对各系(部)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开展抽检。

附件1:吕梁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规范

附件2:吕梁学院实验室门牌信息统计表

附件3:吕梁学院实验指导书封皮模板

附件4:吕梁学院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信息统计表

附件5:实验教学总结、分析及评价表

附件6:吕梁学院实验教学教师评价表(系部用)

附件7:吕梁学院实验教学学生评价表

教务处 评建工作办公室

    (院长办代章)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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