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文章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规范实习实训教学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0    点击:[] 次

各教学系(部):

实习实训是学校人才培养中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敬业精神,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促进实习实训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学生实习实训质量,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根据《吕梁学院本科实习(见习)管理办法》(院政字【2013】179号)文件精神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院教函【2016】45号)通知要求,开展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范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管理

(一)实习计划

各专业应有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及专业实际情况的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实习计划提纲见院教函【2016】45号附件1):

1、实习时间:实习学期及具体实习时间。

2、实习内容: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确定实习内容。

3、实习目的与要求: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内容,写明实习的目的和具体要求。

4、组织机构: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实习小组。

5、指导老师的配备:按照学校文件配备指导教师。

6、实习单位及日程安排:列出集中实习单位名称及具体日程安排,分散实习的只列出具体日程安排。

7、实习纪律:实习期间对学生纪律的具体要求及如何监管。

8、质量保障措施:采取什么保障措施实现预期实习目标。

9、成绩评定:如何做好成绩评定工作。

10、其他。

(二)有根据实习计划制定的操作性较强的《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手册》)。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实习要求: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2、个人实习计划:学生根据系(部)计划制定个人实习计划,包括个人具体实习内容、实习任务、实习时间安排等等。

3、重点环节:根据专业特色设计适合本专业的重要实习环节。

4、实习日记:实习的具体业务项目、自我体会、感受等。

5、实习总结:实习总结应不少于1000字,需写明实习期间应用了哪些知识、做了哪些具体工作、有什么收获和体会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等内容。

6、其他。

二、过程管理

1、实习动员相关资料。包括动员大会通知、具体安排、图片资料等。

2、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教师担任。实习生师比原则上应为15~20:1人。指导教师信息需填入《吕梁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院教函【2016】45号附件2)。

3、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分散实习学生须有《吕梁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院教函【2016】45号附件3)。各系(部)须有确定每位学生的实习单位后填写的《吕梁学院集中实习学生安排表》(院教函【2016】45号附件4)和《吕梁学院分散实习学生一览表》(院教函【2016】45号附件5)。

4、实习过程记录。学生要根据实习情况认真填写《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手册》)及《吕梁学院实习鉴定表》(院政字【2013】179号附件4、5)。

5、成绩汇总。实习评定成绩应按专业按班级进行统计,填入《吕梁学院实习(实训)成绩汇总表》(本通知附件1)。

6、检查、评价及总结。各系(部)应有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的图片或影像资料。实习结束后依据《吕梁学院实习质量评价体系》(院教函【2016】45号附件6)对实习教学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的总结材料及对实习工作整体情况的总结。

三、基地建设及管理

各系(部)应有与专业对口的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每个专业确立不少于5个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根据教务处前期对各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的统计(统计结果汇总表见本通知附件2),其中实习实训基地数未达到5个的,需续签或重新签订新的实习基地,将最终确定的实习基地情况填入《吕梁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统计表》(本通知附件3),同时每个专业至少遴选1个示范实习基地,示范实习基地应有完整的实习过程记录和对每届学生的实习情况的总结评价,留存实习过程的相关资料齐全。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认识实习(见习)、教育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都属于实习环节。

2、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实训课程,如在校内专业实验室完成,则按照实验课程相关要求执行;如在校外实训基地完成,按照此办法执行。

3、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完善2016年、2017年、2018年的所有资料。每项实习资料均需按专业进行分类整理。

4、各系(部)将《20XX年XXX专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手册》(提供1本样本)、实习动员相关资料、《吕梁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吕梁学院集中实习学生安排表》、《吕梁学院分散实习学生一览表》、《20XX年XXX专业实习工作自我评价及总结》、《吕梁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统计表》于12月2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栋杰(13935893617),电子版发邮箱lidongjie_148@163.com,其他材料系部留存备查。

5、教务处、评建办将于2019年1月上旬对各系(部)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范工作开展抽检。

附件1:《吕梁学院实习实训成绩汇总表》

附件2:《吕梁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实习情况汇总表》

附件3:《吕梁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统计表》

教务处 评建工作办公室

   (院长办代章)

2018年12月19日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学院行政办公楼

电话:0358-3389061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pgzx@llu.edu.cn

快速通道
官方媒体
  • 学院官网
  • 本站二维码
  •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