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各部门、各教学系(部):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有关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上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数
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学时;副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2学时(主管教学的副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
党政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处级干部不少于4学时)。
系(部)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系主任、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6学时)。
二、听课要求
1、每次听课应至少听完1课时,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 具体安排见附件1《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安排》
2、领导干部听课必须填写《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见附件2。
3、领导干部通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和其它教学情况,将有关意见、建议现场反馈给授课教师和相关系部。
4、校级领导、党政部门领导的听课记录表在完成听课任务后及时交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闫晓云。系部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表以系为单位整理归档备查。
附件1:《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安排》
附件2:《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